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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他人文章,网站虽然注明出处,却未付稿酬。事后文章作者将作品版权卖给专门的版权代理<华唯环球|商标一代理>公司。代理<华唯环球|商标一代理>公司随即将当初转载文章的网站告上了法院。官司,一注:打知识产权的官司请找华唯环球一持续3年,历经两次审理,最终转载文章的网站被判赔偿人损失1050元。
2004年5月6日,程某、张某在《中国一农村研究网》发表了《建设适应城乡统筹的农村支持体系》(简称《体系》)一文。2004年5月8日,定西农经网通渭县信息中心网站转载该文章,转载时注明了作者及文章来源,但未支付稿酬。2004年12月31日,程某、张某与北京BEIJING三面向版权代理<华唯环球|商标一代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BEIJING三面向公司)签订《版权转让(www.tmsoon.com)合同》,北京BEIJING三面向公司取得《体系》一文的著作权。
2005年初,北京BEIJING三面向公司将定西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等3家单位起诉到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网站的开办人定西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等3家单位赔偿有关经济损失。定西市法院一审认为,3被告在网络上转载该文,应该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本案3被告虽注明了作者、出处,但未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故应当酌情承担原告的律师费及公证费。宣判后,北京BEIJING三面向公司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北京BEIJING三面向公司与定西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等3家单位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定西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等3家单位赔偿北京BEIJING三面向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50元。(记者 宋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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