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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菜领域“窝里斗”受业界质疑,协会呼吁增强商标保护意识 ★阅读点题 近年,“廖记棒棒鸡”在成都食客中颇受欢迎,正因如此,自2003年以来,为争夺这块金字招牌,廖家三兄弟旗下的廖记连锁公司与亲幺舅李良锋旗下的廖氏公司之间就暗地里数度过招,展开了商标争夺战。但碍于亲戚颜面,他们一度并不打算闹上公堂,只是在私底下“勾兑”。随着李良锋加盟业务的迅猛拓展,双方矛盾激化,舅甥之间的“廖记棒棒鸡”商标之争逐渐公开化。近日,随着“棒棒鸡”归属尘埃落定,在四川餐饮业界也引起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关注。 四川省最大的一起维护知识产权之争——成都“廖记棒棒鸡”权属争夺战2007年5月15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揭晓。5月16日上午,成都廖记连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廖记”)的廖氏三兄弟接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行政判决书”,廖氏三兄弟和亲幺舅四川廖氏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简称“廖氏”)老板李良锋之间持续了数年的争斗至此终于尘埃落定,结果是外甥赢了舅舅! 案例直击 “棒棒鸡”权属之争,点醒商标保护意识 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得知,去年6月,一些消费者发现成都街头出现了两个版本的“廖记棒棒鸡”,这两个版本在名称、广告语和外观上大同小异,只是一个正在征召加盟商,一个明确表示“不做加盟”,而这两类店分属廖氏三兄弟的“廖记”公司及其亲幺舅李良锋的“廖氏”公司。经记者调查后发现,“廖记”开直营店,目前已在全国有上百家;而“廖氏”主要做加盟。由于是亲戚关系,“廖记”和“廖氏”一直相安无事。问题出在2003年,“廖记”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专利局申请一个外形似鸡的廖字图形和“廖技棒棒”商标,并拿到了商标专利权。随后,“廖氏”也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一个含“LJ”字母的图形、中文“廖记棒棒”以及“NIKBE”英文组合注册的商标。从此,舅甥之间为争夺“廖记棒棒鸡”这块金字招牌的争斗逐渐公开化。 去年4月,三外甥将舅舅的公司及舅舅已征集的三家加盟商告到了金堂县工商局,金堂县工商局进行调查后,对“廖氏”作出行政处罚。工商局的行政处罚书认定:“廖氏”向三家加盟商提供“廖记棒棒鸡”的营业招牌和相关塑料包装袋的行为,侵犯了“廖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责令“廖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同时认定“廖氏”宣称自己“1998四川省群众喜爱商品”“1998质量承诺无投诉单位”等宣传内容,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责令“廖氏”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廖氏”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成都市工商局申请复议,成都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廖氏”仍然不服,继续向金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廖记”在本案中的地位,法院将“廖记”列为第三人参加庭审。 2006年12月12日上午,金堂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四川廖氏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状告金堂工商局,要求其撤销对“廖氏”行政处罚一案。法庭上,当事各方围绕“廖记棒棒鸡”、“廖记棒棒”、“廖技棒棒”以及相关图形的相似与区别等展开激烈辩论,当事各方及代理人甚至对一个词的理解都是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最后,金堂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廖氏”公司使用的商标与“廖记”公司持有和独占使用的注册商标近似,“廖氏”公司在未经“廖记”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销售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金堂县工商局责令“廖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幅度适当;另加,金堂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廖氏”宣传自己是“1998四川省群众喜爱商品”“1998质量承诺无投诉单位”等内容,属于“对自己的商业信誉做虚假宣传”的行为,责令“廖氏”立即停止此种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幅度适当,处罚程序合法。 败诉后,“廖氏”又上诉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5月16日,成都市中院的二审判决结果维持了原判。廖氏三兄弟表示,和舅舅间的争斗终于结束,接下来,他们会理直气壮地对成都市内近40家舅舅阵营的“廖记棒棒鸡”展开“清理”行动。 记者调查 川菜品牌内耗,数亿商机流失 “说老实话,如果不花这么多精力来打商标官司,我赚的钱更多。”在成都,现正闹得沸沸扬扬的“廖记棒棒鸡”商标争议的当事双方,在不同场合都坦露过这样的心声。但他们又不得不陷入一场商标争议持久战,而坐失赚钱良机。 其实,细心人发现,近年来,川菜领域像“廖记棒棒鸡”这样因商标争议而引起的品牌内耗事件早已频频上演:从几年前的崇州羊马镇“渣渣面”的正宗之争,到成都街头“老妈蹄花”的品牌归属之战,从“菜根香”的不断改嫁到“武陵山珍”的大闹公堂……业内有人保守估计,仅餐饮业的内斗至少造成了数亿商机的流失。 与“武陵山珍”相比,“棒棒鸡”是幸运的,毕竟法院已经认定了他的归属权。三年官司,三进高院,“武陵山珍”商标争议案至今仍未了结。 1996年11月,重庆黔江武陵山区酉阳人石胜利和朋友最早在成都文殊院一条偏僻小街西马道,开创了以菌类汤锅为 主的火锅,并取名为“武陵山珍”。次年3月,他与合作者开办了“武陵山珍火锅店”,并用合作公司的名义注册了“武陵煨珍煲”商标,但该店后来停业,商标被合作者带走。其后,这一商标被一吴姓老板高价买走。2003年前后,成都兴起一股山珍热,一时间,大街小巷冒出大大小小各种打着“武陵山珍”招牌的菌类火锅店,东西卖火了,商标争夺战也被引爆了。当年11月,9家武陵山珍酒店先后都收到了吴老板发来的律师函,称自己已从攀枝花某公司手中买下“武陵煨珍煲”的注册商标,成了“武陵山珍”这一品牌的唯一所有人,要求其他酒楼禁止使用“武陵山珍” 招牌。随后,吴老板还将当时规模最大的任记武陵山珍酒楼和山秀武陵山珍酒楼分别告上法庭,此后经成都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的多次审理,至今仍未结案。 业界呼吁 停止内耗,联手打造产业集群优势 “如果在品牌创立之初就注册了商标,就不会有麻烦上门。”对川菜官司缠身现象,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娱乐行业协会会长何涛认为,老板们现在热衷于打商标权官司,其实是商标意识的觉醒,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他们也是在为当初创业欠下的品牌保护债埋单。 “四川有很多餐馆在创业时一般是由亲戚、乡邻合伙开的,受‘一家人莫说两家话’的传统观念影响,很多创业者在开店之初根本就没在意品牌等知识产权的认定和保护,当合伙人另立门户时,往往带走品牌和特色菜,这时,品牌的附加值已经越来越大,品牌的形成因素也越来越复杂,理清品牌的归属变得非常困难,自我解决相持不下时,只有求助法院。”成都餐饮同业公会常务理事邹凇浩如是分析。 “武汉的‘久久丫’,跟我们的廖记棒棒鸡应该是同一种类型的食品,可人家的加盟之热令人艳羡,仅我们成都就搞了几百家,一年仅加盟费和配送收益就可达上亿元。”邹凇浩说,“四川餐饮业的很多人目前只看到了门店收入、加盟费,而没有看到品牌带来的巨大价值,说穿了,这是一种典型的短视。”邹凇浩呼吁,四川餐饮业不要再打商标拉锯战了,应共同致力于打造川菜产业的集群优势。 内行锦囊: 科学组合注册,对商标实施立体保护 “对企业而言,品牌的法律形态即知识产权。而这种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是企业‘法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往往决定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所以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就必须保护好品牌,开店之初就应立即进行商标注册,以防他人侵权。其次,还要注意商标的类别组合注册,通过科学的组合注册,编织一道‘防火墙’,以免他人钻空子。”成都市工商局商标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 该工作人员还认为,完善的品牌保护策略应该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大核心内容的立体保护。因此要全面保护一个品牌的知识产权,除了商标外,还涉及到广告用语、说明文字、图案、包装、外观、特性、技术以至国际互联网域名等。企业可以通过全面而立体的保护措施来确保其品牌权益不受侵犯。 也就是说,诸如广告用语、说明文字等,由于涉及到了商品的内涵,都可以申请著作权保护;此外,关于包装、外观、特性、技术等也可以申请专利权保护,这样一来,即使在某一个环节有所疏漏,也可以通过其他保护措施来进行“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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