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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兵)自7月23日开始,清理滥用商标商号专项活动在华北石油管理局全面展开。华北局希望通过这一活动,进一步规范商标商号内部使用管理,加强商标商号保护力度,树立良好市场和社会形象。 据了解,此次清理范围包括所有内外部商标商号使用各类情形,主要有:使用“中国石油”、“中石油”、“中油”、“华油”文字商标或商号的,在同一地域使用“华北石油”、“华北油田”商号的,使用管理局所属单位商标商号的;使用集团公司商标图案或文字与图案组合要素的等等。对上述商标商号的使用不仅限于企业名称和产品包装,还包括广告宣传、网站门户以及办公用品、名片等场合和情形。 清理对象大致分为四类:一是管理局所属各级、各类经营组织,包括主营业务单位和多种经营单位。二是管理局参控股企业,重点清理其使用依据是否合法,商标作为出资还是无偿使用,出资是否经过评估;已经退出合资企业的,是否收回商标商号使用权;三是与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参控股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各类供应商、服务商,特别注意制造商和服务商利用与企业商务和人际关系,在名称、广告、办公用具、名片上非法使用我方商标或商号情形。四是系统外与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参控股公司无关企业、中介组织和个人,予以重点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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