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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生出席世界地理标志大会开幕式
来源:中国商标网 阅读
    6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出席世界地理标志大会开幕式并发表了题为“加强地理标志保护 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主题演讲。他在演讲中明确指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继续加大地理标志的宣传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观念和质量意识,做好地理商标注册和使用、管理的指导工作,同时严厉查处侵犯地理标志权利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地理标志注册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地理标志保护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热点问题之一,受到社会的普遍关心和重视。完善的地理标志法律制度为我国开发地理标志资源提供了法制保障。”李东生指出,依据《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是中国履行加入有关国际协定的义务,也是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通过商标法律制度来保护地理标志是我国的国际义务。2001年以来,我国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四个层面依次完成了新一轮的商标法制修改,吸收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有关地理标志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则,使我国的商标法规与国际规则相协调。至此,我国建立了完备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体系。

  李东生介绍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在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建立了颇具中国特色的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双轨制”。从实践来看,商标专用权“双轨制”保护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是符合中国国情和现实需要的制度。从我国法律规定和实践来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主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既是法律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法定职权,也是目前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主要的也是行之有效的方式。目前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近3000个,形成密布全国的行政执法网络。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对于跨区域案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协作解决。由此可见,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律保护体系,使地理标志的保护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李东生强调,地理标志保护一直是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地理标志保护问题之所以在国际上受到重视,是因为地理标志的保护关系到保护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关系到传统优势农业的发展和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利益甚至是国家的重大利益。而且,由于地理标志的形成及其在市场中的地位都是以大量的人文和经济投入以及长期的历史传统作为基础的,所以地理标志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而且也代表了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甚至一个国家的文化形象,具有文化价值,它们共同构成了地理标志的信誉,并最终表现为商业上的经济利益。运用和保护地理标志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运用和保护地理标志使中国农民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法律观念有了明显的提高,生产经营模式得到改进。其次是运用和保护地理标志是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世界的需要。再次是中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气候环境的多样性,以及悠久的农耕文明历史,决定我国存在众多的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带动和促进了生态旅游、人文旅游的发展,传播和保护了优秀的传统民俗和民间艺术,同时带动了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等第三产业发展。

  李东生进一步指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从职能出发,努力启动和推动各项地理标志工作,为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提供一切可能的服务。地理标志工作仅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不可能独立完成的,必须依靠农业、林业等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并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完成。近年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服务“三农”的高度,充分认识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加大农村地理标志和商标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本地区农产品地理资源普查,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申请注册的指导工作,大力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目前,这一系列的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李东生表示,通过世界地理标志大会的举行,中国与世界各国会进一步增强交流,达成共识,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取得更多的成果。同时,中国将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政府部门的合作,推进双边合作,积极参与地理标志国际规则的制定修改和其他事务,为推进全球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继续作出有益的贡献。

    (中国工商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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