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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实习记者于 梦北京BEIJING报道)长沙市白沙路相距不到10米远的地方有“老天富”和“天天富”两家“天富”招牌。认为“天天富”在自家门口经营,店名影响了自身一品牌一,品牌管理,“老天富”一纸诉状将“天天富”告上了法庭,并索赔5000元。近日,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调解的这起“天富之争”案件中,最终以“天天富”更改店名而和解。 据悉,1995年,“老天富”酒店开张,而“天天富”是2004年在“老天富”右边开的一家酒楼,虽然名字不同,但经营的都是餐饮业。2007年,“老天富”申请APP|商标一注册成功后,开始了维权之路。 对此,“天天富”提出异议,认为虽然自己没有进行|商标一注册申请APP,但却以“天天富”进行了工商执照名称(策划企业名称,找中唯)登记,并一直使用,且登记时间在“老天富”申请APP|商标一注册成功之前,不存在|商标一侵权。 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天天富”将一变更一字号,但不赔偿任何经济损失,而在一变更一字号所需的法定时间内,仍用“天天富”作为招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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