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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崔文宇北京BEIJING报道)记者日前获悉,已历时近8年的“信远斋”|商标一争议案已于2007年12月底尘埃落定。最终,第32类“信远斋”注册|商标一所有者、拥有260多年历史的北京BEIJING老字号“信远斋”传人萧宏苋,获得了北京BEIJING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BEIJING高院)的支持。 2007年12月18日,北京BEIJING高院终审撤销北京BEIJING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一审判决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一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曾作出的《关于第220864号“信远斋”|商标一撤销复审决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就第220864号“信远斋”|商标一作出|商标一撤销复审决定。 至此,“信远斋”注册|商标一先后两次在行政与司法程序中被裁定、判决撤销后,终以老字号传人的逆转收场。 另悉,在2007年10月19日由北京BEIJING高院审结的另外一起有关“信远斋”的不正当竞争诉讼中,上述一案的第三人,即“信远斋”|商标一争议案的申请APP者北京BEIJING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远斋公司),被终审判决其企业字号注册使用及经营行为并不对上诉人萧宏苋构成不正当竞争。但该判决亦同时指出,信远斋公司在进行企业宣传时,“对‘信远斋’的历史情况未予全面、客观地介绍,刻意删除或改变‘萧氏’作为‘信远斋’的创始人的历史事实……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予制止”。 据记者了解,关于“信远斋”|商标一的民事纠纷,目前尚有北京BEIJING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中止审理的萧宏苋诉信远斋公司|商标一侵权一案。据悉,该案将在商评委重新就第220864号“信远斋”|商标一作出|商标一撤销复审决定后重新启动。 本报将于近期就“信远斋”系列纠纷进行深入解读,并继续关注相关事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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