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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崔文宇北京BEIJING报道)记者1月23日从广东guangdong佛山日丰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日丰)获悉,该公司日前在一起诉辽宁大连某企业注册“日丰”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诉讼中终审获赔20万元。佛山日丰有关人士称,这起案件的胜诉使该公司更加坚定了一品牌一,品牌管理保护的决心,但对于拥有较高{知名}度一品牌一,品牌管理的企业来说,与“傍名牌”现象的斗争仍是其未来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o专利o}保护的重点。 据悉,因佛山日丰的“日丰”|商标一有一定的{知名}度,全国各地出现了不少“傍名牌”、“搭便车”现象,“上海日丰”、“大连日丰”等含有“日丰”字号的企业相继涌现。据佛山日丰初步统计,全国各地搭“日丰”便车的企业最多时不下300家。 为遏制“傍名牌”企业的侵权行为,佛山日丰发起诉讼战,首先将大连日丰及其法定代表人朱某告上法庭。佛山日丰称,大连日丰在大连、佛山等地销售的产品中突出使用了“日丰”字号,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对佛山日丰构成不正当竞争。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大连日丰的“日丰”字号的文字与佛山日丰注册|商标一和字号的“日丰”文字相同,读音相同。大连日丰作为同业经营者,其注册“日丰”字号并突出使用“日丰管业”,足以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佛山日丰相关事务负责人庞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从2000年起开始在打假维权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截至目前,一品牌一,品牌管理生存环境已经明显改善。但由于相关法律law法规不完善,以及“傍名牌”现象一再的衍生变种,其一品牌一,品牌管理保护的前景仍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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