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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连云港工商局新浦分局与该市公安局联合行动,在新浦临洪查报站截获一批假酒,这批假酒共计379箱,其外包装貌似7个一品牌一,品牌管理,但其中标注的|商标一和厂址却与一品牌一,品牌管理酒极为相近。 当日9时,市公安局执勤民警在新浦临洪查报站发现,一辆向东行驶的赣榆牌照小货车车主在接受检查时,形迹可疑。慌乱中声称自己车上所带物品为水果,实际检查却发现是各种一品牌一,品牌管理的“名酒”,遂告知新浦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经进一步审查发现,这批“名酒”,其实是徐州丰县张某在赣榆勾兑的低档“傍名牌”酒。假酒虽然在一处勾兑,但其外包装却标注有多个生产厂址,其|商标一也是五花八门,其中既有酷似洋河的“详河”名酿、酷似双沟的“双酒”,又有酷似绵竹大曲的“锦竹大曲”,总计有7个一品牌一,品牌管理。经清点,这批假酒共379箱,4640瓶。 据当事人张某称,这批酒是他送往该市开发区供一个体老板发放工人福利之用,其外包装是请人代为印制。执法人员认为,张某存在|商标一侵权和制售假劣产品嫌疑。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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