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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车文秋北京BEIJING报道)4月16日,北京BEIJING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告北京BEIJING光海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海公司)诉被告河北教育出版社|商标一权侵权纠纷一案。 光海公司诉称,其于2001年1月14日成为“无敌”文字|商标一的专用权人,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动漫无敌英语语法》一书,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一专用权。光海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收回并销毁侵权出版物,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其9万元。 河北教育出版社称,光海公司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law依据,请法院依法予以驳回。河北教育出版社称其在《动漫无敌英语语法》一书中,是合法使用“spark”星火|商标一,没有使用“无敌”作为|商标一,没有侵权事实。不论从商品名称(策划企业名称,找中唯)、色彩以及封面设计DESIGN上看,双方出版的图书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自己的行为不足以误导公众。同时,河北教育出版社还表示其在主观上没有侵权的故意。这本书是从韩国引进的,在韩国的名字就叫作无敌语法,且韩国原版书的出版时间是早于原告的出版时间的。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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