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中国一讯/9月16日晚,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全国共有22家奶制品企业的部分产品含有三聚氰胺,而其中蒙牛、伊利等国家“驰名商标”都榜上有名。很多网友认为,蒙牛、伊利等奶制品,出了这样的质量问题,已经没有资格再作为国家“驰名商标”出现,然而据新民网了解,国家“驰名商标”虽然由国家工商总局进行认定,但是在撤销认定方面却存在法律law空白。
上海大学法学院商标法专家许春明认为,2003年我国出台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明确了“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指在中国一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然而在该规定以及《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中,都没有明确撤销“驰名商标”的标准,也就是说,没有对撤销蒙牛、伊利等“驰名商标”做出程序规定,这在法律law上存在一个空白。
许春明同时表示,工商总局作为认定单位,理论上仍可以执行撤销蒙牛、伊利等“驰名商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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