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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据《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下发了《关于认定2005年江苏省著名商标的通知》,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获得认定,成为省内首个商业服务业著名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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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战略工作。早在2000年就获准注册了注册商标,成为中国社区商业服务第一品牌。2002年,公司又进行了扩大注册,目前及商标已在10大类100多个服务项目上获得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邻里中心”注册商标,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商标代表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连续多年的满意度调查数据显示,“邻里中心”得到充分信赖,品牌忠诚度不断提高,邻里中心已成为工业园区现代文明、现代文化、现代生活的窗口。
在品牌培育过程中,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下功夫、多投入,300余次现场活动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了邻里中心良好的企业形象。此外,还有计划地投放广告加强商标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八年来,以来邻里中心在各类媒体发布报道1200余次,扩大了商标知名度和企业品牌的美誉度。凭借新型商业中心运营的卓越表现,“邻里中心”荣膺“中国10大中小型购物中心管理品牌”。邻里中心品牌的成功运作,吸引了各级各地9000余人次的参观到访。
2002年5月,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开发了《邻里中心开发指南》、《邻里中心标准化管理体系》,至今已向国内多个经济开发区的单位输出。在“邻里中心特许经营计划”中,邻里中心输出的主要是品牌、管理方法和经营模式,加盟者利用自有资金或资源优势结合邻里中心的资源投资盈利。整合资源、合作共赢是邻里中心一贯的经营理念,
在“邻里中心”品牌深入人心的时候,商标侵权也随之而来。北京、上海等地多家房产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邻里中心”这一概念。有的把“邻里中心”这一名词直接用于售楼书、平面图、媒体广告、路面灯箱广告,有的干脆声称自己楼盘的附属商业设施就叫“邻里中心”。
“侵权企业主要集中在江浙沪一带,苏州也有不少。”邻里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于宙董事长说,“他们在楼盘销售和宣传的过程中,利用‘邻里中心’作为卖点,显然侵犯了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且,上述企业只是简单照搬品牌名称,而没有邻里中心的核心内涵,我们有理由担心,如果放任上述行为不管的话,有可能使品牌声誉受损。”因此,公司约请苏州大名大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启动了“维权风暴”,对侵犯“邻里中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积极打假。
据了解,根据江浙沪三地工商部门2003年4月在杭州签署的一份合作会议纪要,省际间已开通著名商标保护“直通车”,拥有一个省级著名商标的企业,等于拥有了三省市著名商标。
作为中国社区商业服务第一品牌的拥有者,“江苏省著名商标”既是对我们的肯定,更是鞭策。于宙董事长表示,随着商业地产开发和运作步伐的加快,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意识到,要想进一步提高邻里中心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必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使服务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和顾客愿望,进一步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塑造充满魅力的邻里中心品牌形象,使邻里中心品牌的核心价值观,得到广泛而深刻的社会认知与认同。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将一如既往着力提升品牌形象,实现创立服务品牌与名牌企业的有机结合,全力打造邻里中心品牌文化,让“邻里中心”在国内不仅有“先发优势”,更具“品牌优势”,真正成为中国商业服务新业态的领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