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下载 图片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 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咨询热线:020-85575831、85546474 010-51951963 51653593(6线) 本事务所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可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商标、专利的代理服务。 广东省服务范围!广州市、佛山市、中山市、东莞、揭阳、潮州市、深圳、汕头市、珠海市、韶关、 河源、梅州、肇庆市、惠州市、汕尾市、清远市、云浮市、江门市、阳江市、茂名市、湛江市 点击可与律师实时交谈 中国注册商标--中国知识产权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