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在线>>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代理机构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浙江江苏广东河北山东福建 | 台湾
湖南湖北江西山西云南贵州海南四川陕西香港 | 内蒙古
河南吉林辽宁宁夏新疆安徽广西青海甘肃澳门 | 黑龙江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知识产权在线 >> 商标异议 >> 商标异议裁定书 >> 商标异议正文
桂冠达QUAKER STATE及图商标异议裁定书
来源:商标局 阅读
2007商标异字第01388号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代理鹏斯快克公司(以下称为异议人)对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北京奥斯龙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被异议人)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851期《商标公告》第1958671号“桂冠达QUAKER STATE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异议人的异议理由:异议人是世界驰名的润滑油生产商,其“QUAKER STATE”商标已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取得注册。在中国,异议人于1994年提交“QUAKER STATE”商标申请,当时因他人抢注而被商标局驳回。被异议商标“桂冠达QUAKER STATE及图”是对异议人商标的恶意抄袭及抢注,使用在“车辆加油站”等与润滑油高度相关的服务上,容易造成产源误认,进而使异议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桂冠达QUAKER STATE及图”指定使用在第37类“车辆加油站”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商标“QUAKER STATE”未在先注册。异议人称其产品拥有很高的知名度,本案中提供了其在世界各地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异议人“QUAKER STATE”产品广告样品、其商品销售单据复印件等材料。上述证据材料不能有效证明异议人引证商标经长期在先使用已为中国普通消费者所熟知,该异议理由我局不予支持。异议人还称被异议商标是对异议人商标的“恶意抢注”,由于没有提供任何事实证据予以证明,我局亦不予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裁定: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第1958671号“桂冠达QUAKER STATE及图”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如对本裁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二○○七年四月九日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 上一个商标异议:
  •   
  • 下一个商标异议:
  •  
    中国知识产权在线>>国家局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交易 商标转让
    商标注册 · 商标代理 · 支付方式 · 意见投诉 · 免责声明 · 商标注册流程 · 国际商标注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20-38813114 38846890 38817890 010-62226569、62215195、51653593
    24小时服务热线:13113328617 13366415310
    地址1: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8号智慧大厦1505A
    地址2: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2号光华大厦侨宏楼404#

    本事务所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可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商标、专利的代理服务。
    点击可与律师实时交谈中国知识产权在线中国知识产权在线 中国知识产权在线 中国知识产权在线
    中国注册商标--中国知识产权在线 ICP备060326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