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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个人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为85%;
二、单位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
三、两个以上的个人(包括两个)或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
四、两个以上的单位(包括两个)共同申请专利,专利费用不予减缓;
五、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减缓比例为:职务发明(即单位申请)减缓70%,非职务发明(即个人申请)减缓85%;发明专利的维持费和复审费的减缓比例为:职务发明减缓60%,非职务发明减缓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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